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》列出七類28種公共場所:
1、賓館、飯館、旅店、招待所、車馬店、咖啡館、酒吧、茶座;
2、公共浴室、理發店、美容店;
3、影劇院、錄象廳(室)、游藝廳(室)、舞廳、音樂廳
4、體育場(館)、游泳場(館)、公園;
5、展覽館、博物館、美術館、圖書館;
6、商場(店)、書店;
7、候診室、候車(機、船)室、公共交通工具。